通报号:G/SPS/N/THA/241/Add.1
通报文件标题:泰国:对G/SPS/N/THA/241《泰国农业标准草案“冷冻榴莲果实施规程”:》的第1次补遗
通报成员:泰国
通报日期:2017-08-08
内容概述:
目的和理由: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THA/241/Add.1
2017-08-08
17-4279
|
|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文
|
通 报
补 遗
应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7-08-07 如下信息:
泰国农业标准草案——“冻榴莲业务守则”
农业合作部,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ACFS)2017年2月17日第G/SPS/N/THA/241号文已通报了泰国农业标准草案——“冻榴莲业务守则”。该标准已被2017年6月30日官方公报所采纳。生效日期: 2017年7月30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THA/17_3531_00_x.pdf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THA/17_353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
|
|
中文版:附件下载
英文版: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