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
2. | 负责部门: |
3. |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HS编码:9850 ICS编码:99.100 |
5. | 通报文件的名称: 补遗 页数: 通报语言:英语 |
6. | 内容概述: 附录 注释 欧盟委员会提案要点 本欧盟委员会提案的目的是澄清、简化已修订的2003年1月2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RoHS指令),提高在国家层面的执行能力、修订文件以适应技术和科学进步及改善与其它欧盟法律的一致性(如REACH)。 提案保留了现行指令的关键要素,如禁止物质列表(没有增加或去除物质),以及批准这些物质某些应用的免除可能性。 提案提出了下列主要变化: - 阐明了范围和定义,特别是通过建立一份约束产品列表,规定了RoHS指令范围; - 采用了欧盟其它法律已经使用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产品销售”方面,全部采用了涉及产品合格评定的国内市场监督活动和机制的法律,使其定义与修订的废弃物框架指令(废弃物指令2008/98/EC)一致; - 修改了免除程序及最长4年免除有效期; - 逐步将医疗器械及监控仪器包括在RoHS范围内; - 建立了明确的核查机制,如必要,限制使用所有可能利用欧盟化学品法律的其它有害物质,规定了本机制优先审查的有害物质列表; - RoHS指令附件III规定了4种将来限制物质列表(优先审查)。 关于欧盟委员会提案的欧洲议会一读立场的主要变化 最显著的变化如下。除指令范围以外,提案的基本概念保持不变。 范围 开放范围 一读立场,在附件I(“本指令包括的电气电子设备类别”)中增加了新类别11“上述类别不包括的其它电气电子设备”。 扩展了“旧” RoHS指令不包括的电气电子设备(EEE)的可用性 反之,附加第2(2)条现规定在不违背第4(3)和4(4)条的前提下,欧盟成员国应允许旧RoHS指令规定范围以外、但不符合新(修订)RoHS指令的电气电子设备(EEE)可以在指令生效后继续销售8年。 扩展了新指令免除列表 此外,新指令免除列表(现在的第2(4)条;提案第2(3)条)明显扩大。 免除 最长有效期 物质的最长免除有效期限制从4年变为5年(医疗器械及监控仪器7年)。 危险物质 优先审查物质列表 将来要限制的4种物质列表(优先审查,提案附件III和第4(7)条)被撤销。反之,限制物质审查机制(欧盟立场附件II和第6条)制定的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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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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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