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2017年12月28日决议草案No453,2018年1月2日重新公布。

来源:时间:2018-01-11

通报号:G/TBT/N/BRA/780

通报名称:巴西:2017年12月28日决议草案No453,2018年1月2日重新公布。

通报国家:巴西

通报日期:2018-01-11 00:00:00

涉及专题:生物医药拉丁美洲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BRA/780
2018-01-11
18-027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巴西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HS: 30 -药品。
HS编码:30   ICS编码:11.120.10
5.
通报标题: 2017年12月28日决议草案No. 453,2018年1月2日重新公布。

语言:葡萄牙语 页数:28/74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制定除生物药以外的活性药物成分和药物稳定性研究标准,及做出其它安排。

为活性药物输入物(IFAs)及新的、通用的、类似的、动态的、特定的、简化通报的草药和放射性药物制定了稳定性研究标准。

本决议不适用于生物药品。

在巴西上市使用的药物和IFA的稳定性研究应当根据有关注册或注册后变更的规定,及本决议中规定的参数进行。

根据请求可以接受仍在进行中的长期稳定性研究,结果至少6个月,只要附带完成的加速稳定性研究。

即使长期稳定性研究已经完成,也应该提交完成的加速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的协议、报告和原始数据应在主管当局要求时提供。

如果结果超出稳定性研究规范条件,则应立即通报ANVISA

对于简化的药物通报,符合本决议第130条标准的研究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将被接受:

I-研究必须在本决议公布前完成,而相应ANVISA通报必须在本决议公布之日起180天内做出。

II-研究必须在本决议公布前开始,而相应ANVISA通报必须从研究开始起540天内做出;

本决议撤销:2005729日决议RE No 1; 201289日决议RDC No. 45

2001年1月2日决议RDC No. 08第5.6.3项和2007年4月11日标准指令IN No. 4。
7.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8.
相关文件: (1) 2017年12月29 日巴西官方公报Nº 249第1部分第118页;(2) 1999年1月26日法案nº 9.782;(3)巴西官方公报;(4)不适用。
9.
拟批准日期:评议期结束后确定
拟生效日期:评议期结束后确定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18/04/19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英文表格

中文版:附件下载

英文版: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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