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技术标准”(韩语,待修订)
来源:时间:2010-08-27
通报号:G/TBT/N/KOR/288
通报名称:“IPTV技术标准”(韩语,待修订)
通报国家:韩国
通报日期:2010-08-27 00:00:00
涉及专题:音视频产品韩国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KOR/288
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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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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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韩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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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韩国通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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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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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PTV机顶盒
HS编码:8528 ICS编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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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IPTV技术标准”( 韩语,待修订)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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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本标准旨在确定可互换IPTV条件接收系统技术规范,通过私营标准机构TTA (电信技术协会)制定的IPTV可互换CAS(iCAS)标准实现IPTV终端设备(机顶盒)的互用性。iCAS标准不是指条件接收系统自身,而是IPTV终端设备安全下载和管理CAS S/W组件(KT CAS, SK CAS, Coretrust CAS等)的技术规范,当消费者预订和更改IPTV服务提供商时。iCAS也适用于其它CAS S/W组件,由于其具有可互换性。iCAS的主要目的是消费者可以独立于IPTV服务提供商,即消费者可以在零售市场购买终端设备并且不需要改变IPTV终端设备就可以更改IPTV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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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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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TTAK.KO-08.0023, IPTV可互换CAS(i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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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2010/08/
拟生效日期: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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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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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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