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0月 23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发布 21/2017/TT-BCT 通报,颁布新的甲醛及芳香胺限量执行标准,同时 2016年的 23/2016/TT-BCT号通报废止。
根据 21/2017/TT-BCT通报新规定,纺织品中甲醛含量限定如下:
纺织品类别 |
甲醛含量上限(mg/kg)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纺织品 |
30 |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 |
75 |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