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安法新增便携式电器的锂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为圆形PSE对象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时间:2018-04-11

  2018 年 2月 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 METI发布公告,针对圆形 PSE管控对象的锂电池范围进行了内容修订。新增便携式电器的锂电子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为圆形 PSE管控对象。
  新增对象的执行缓冲期为一年。
  自 2019年 2月 1日起,能源密度在 400Wh/L以上便携式电器的锂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 (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 mobile battery),必须在产品上打圆形 PSE标志,并且满足别表九或者别表十二的 J62133(H28)( JISC8712(2015)或 IEC62133(2012)整合)的标准要求
  官网公告: http://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18/0201_001.html
  改正概要: http://www.meti.go.jp/policy/consumer/seian/denan/file/04_cn/scope/kaiseigaiyou180201.pdf
  新旧对照表: http://www.meti.go.jp/policy/consumer/seian/denan/file/04_cn/scope/kaiseibun180201.pdf
  提示:
  根据此次修订的内容,除锂电池以外,装有可更换的充电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器,便携式电池 如移动电源 power bank,蓝牙耳机,电子烟等也都属于电安法圆形 PSE管控对象。
  请注意此次新增对象产品依然是针对锂电池能源密度要求在 400Wh/L以上,能源密度在 400Wh/L以下的话和以前一样仍然属于管控对象外。
  来源: 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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