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修订肉及食用杂碎等多类产品进口税则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18-06-09

  2018 年 5月 31日,中国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发布台关税字第 1071012322号函,发布新修订的《海关进口税则部分税则案》,涉及“第 2章肉及食用杂碎”、“第 4章 乳制品;禽蛋;天然蜜;未列名食用动物产品”、“第 5章未列名动物产品”、“第 17章 糖及糖果”。生效日期包括 2019年 1月 1日起等。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ieatpe.org.tw/nboard/view.asp?ID=8064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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