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菌胺再评审获欧盟批准 仅限温室使用

来源:华测瑞欧时间:2018-09-19

  2018 年 9月 3日, 欧盟委员会向 WTO通报,批准嘧菌胺( Mepanipyrim, CAS No 110235-47-7)的再评审申请,但嘧菌胺将仅限于温室使用。正式的欧盟公告尚未发布。
嘧菌胺是在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旧法规( Directive 91/414/ EEC)下获得批准,这次在新法规( 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下开展再评审。在成员国评估和同行评议过程中,有诸多关键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欧盟委员会认为需要对嘧菌胺的使用施加限制。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 EFSA的评估报告结论,主要原因如下:
消费者的风险评估中,除温室内的番茄外,其他初级作物和加工产品的残留数据大量缺失;
不能排除嘧菌胺对内分泌干扰的可能性,对此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通过膳食暴露,嘧菌胺会对野生哺乳动物造成长期的高风险。
根据欧盟农药法规活性物质批准的要求(参见 (EC) No 1107/2009第 4条),含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使用,不应给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C综合考虑评估国和欧洲食品安全局( EFSA)的评估草案以及同行评议的结果,认为为避免对野生哺乳动物的危害,需要将嘧菌胺的使用限制在温室内。
预计该通报将于 2019年第一季度采纳,在欧盟正式的禁用公告发布后,欧盟成员国必须在 6个月内撤销包含嘧菌胺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室外使用授权,相应的产品也要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市场。

 


嘧菌胺小常识:属嘧啶胺类杀菌剂,作用机理为抑制真菌水解酶分泌和蛋氨酸的生物合成。适宜作物为小麦、大麦、葡萄、草莓、果树、蔬菜及观赏植物,主要用于防治灰霉病、白粉病、黑星病、网斑病、颖枯病以及小麦眼纹病等。
来源:华测瑞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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