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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月 17日,中国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 1071605521号公告,发布《化妆品范围及种类表》修订草案,《化妆品范围及种类表》新增第十四项“非药用牙膏、漱口水”,该修订内容自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施行一年后生效。该草案征求意见反馈时间为该公告刊登公报的隔日起 60日内。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4393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