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月 27日, 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 DAWR)发布了 IFN12-18号通告,自 2018年 11月 1日起,将 检查和分析 金枪鱼和澳洲肺鱼的 一氧化碳( CO) 处理。
本通知取代 2018年 7月 20日发布的 IFN08-18号通知,将澳洲肺鱼加入了其中。
自生效之日起,农业和水资源部将根据进口食品检验计划( IFIS),将对进口的新鲜,冷藏或冷冻金枪鱼和澳洲肺鱼片进行检验和分析,监管率为 5%,合格情况根据下表进行评估。
提供文件和标签 |
应用的测试 |
通过结果 |
文件或标签上没有表明产品已直接或间接用 CO 处理 |
一氧化碳 |
<200μg/ kg |
标记为经过烟熏处理 |
N/A |
产品说明必须明确标识为 “ 烟熏 ” 。否则,产品将不予通过。 |
标记为直接用 CO 处理(例如通过气流冲洗) |
N/A |
产品将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