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拟修正《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口检疫条件》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18-11-08

  2018 年 10月 30日,中国台湾地区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 ”发布农防字第 1071482204号公告,发布《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口检疫条件》第 8点条文及其附件 4的修正草案,预告截止日期 2019年 1月 2日。
草案修正了进口的猎捕动物肉类、家禽肉类、偶蹄类动物肉类、未去除内脏冷冻冷藏鱼产品、干动物产品和含肉加工产品等动物产品应符合的进口检疫条件。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55867.00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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