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月 2日,韩国 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 2018-86号公告,修改《儿童嗜好食品等的 营养成分与含有高 咖啡因食品的标识 标准及方法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营养成分标识单位用语及标识方法相关部分规定。
1 )按照《食品等的标识标准》中营养成分标识单位的标准修改,需要整改相关规定。
2 )营养成分标识标准及方法中 “营养素标准值 ”改为 “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 ”, “1次提供量 ”改为 “1次参考摄入量 ”。
2.“ 网络范围 ”具体化,明确规定是指 “网页、手机 APP等 ”。
来源: 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