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工贸部决定继续对我国味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商务部时间:2022-04-13

据越南《工贸报》202249日报道,202246日,越南工贸部公布了对原产自印尼、中国的部分味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第一次复审调查结果,决定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编码HS 2922.42.20,案件编号AR01.AD19

此前,越南工贸部于2020722日决定正式对原产自印尼、中国部分味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于2021928日启动对上述产品的第一次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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