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葡萄糖酸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欧盟委员会网站时间:2023-04-20

20234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Sodium Glucon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其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裁定山东凯翔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Kaison Biochemical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5.6%,青岛科海生物有限公司(Qingdao Kehai Biochemist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27.1%,中国其他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3.2%。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81600,欧盟TARIC编码为2918160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11日~202112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1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98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1028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102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119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葡萄糖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2211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3R0752&fr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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