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来源: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65号公告时间:2008-04-15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公斤至13公斤的家用电动洗衣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

关键词:电动洗衣机 能源效率标识

原稿日期:2006-09-18

文献来源: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65号公告

ICS分类号:97.060_洗衣设备;27.010_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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