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与合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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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认协议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7

    2000年11月2日,ILAC的正式成员——来自28个经济体的36家实验室认可机构在华盛顿签署了协议,旨在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测试和检验的可接受度。该协议从2001年1月31日开始生效。ILAC互认协议(MRA)的产生是22年努力工作的结晶,其最终目标是增加各行业和法律监管部门对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出具结果的利用和接受程度,包括ILAC/MRAM成员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实验室出具的结果。

 

1. 互认协议的原则

  • ILAC成员评审计划有关发展和运作信息的交流;
  • 参与ILAC会员大会和ILAC委员会的工作和决策;
  • 参与国际间的多个实验室的实验室能力比对验证计划;
  • 参与不同技术领域进行测试和验证的ILAC专家组和工作组的讨论工作;
  • 申请人评估和协议签署人的再次评估根据相关的ILAC与地方合作文件来进行管理运作;
  • 对申请成为ILAC成员的机构的观察和其实验室签署人的评估结果由这些实验室是否符合当前的ISO/IEC 17025或ISO 15189的要求决定;
  • 认可实验室要求可追溯的签署成员的各计量协会相互信任并支持国际计量局和区域计量组织的计量比对验证活动。


2. ILAC互认协议(MRA)的作用
    ILAC通过建立相互同行评审制度,形成国际多边互认机制,并通过多边协议促进对认可的实验室结果的利用,从而减少技术壁垒。截止2006年,包括我国在内的5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成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并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为逐步结束国际贸易中重复检测的历史,实现产品“一次检测、全球承认”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3. 签署互认协议的成员要求

  • 符合当前的ISO/IEC 17011和ILAC的指南文件(但不包括一些重要的辅助要求)的要求;
  • 保证认可实验室遵守ISO/IEC 17025或ISO 15189(用于医学测试实验室)以及ILAC相关的政策和指南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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