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
  • 拉丁美洲概况
  • 拉丁美洲区域组织
  • 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的贸易情况
  • 巴西
  • 墨西哥
  • 智利
  • 阿根廷
  • 阿根廷2011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巴西2011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墨西哥2011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巴西2013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墨西哥2013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墨西哥2013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8

    墨西哥修订电子电气产品包装商业信息规定
    2013年4月30日,墨西哥向WTO秘书处通报了G/TBT/N/MEX/258号通报,该通报为PROY-NOM-024-SCFI-2013《电子、电器和家电产品包装上必须显示及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的商业信息》草案,规定了在墨西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电子、电器和家电产品及其配件和消耗品包装上必须显示及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的商业信息要求。随后在通报评议日期终止后,墨西哥发布了PROY-NOM-024-SCFI-2013,并于2013年10月11日生效。其中规定电子、电器和家电产品及其配件和消耗品包装上的商业信息(使用西班牙语)应真实易懂,应避免消费者对产品类型和性能产生误解。需要包含的信息包括:

  • 产品的图示或名称(除非该信息已十分明显);
  • 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 原产国;
  • 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电压、功率、电流等);
  • 若为再造、再使用或二手产品,说明书的文本应至少为其他信息描述文本的两倍。
    与原有包装信息规定NOM-024-SCFI-1998相比,新标准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 对某些定义(如警示语、电子产品、电气产品、家用电器及使用说明等)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某些产品的定义(如电子存储设备);
    (2) 对于翻新、再使用或二手设备,由于NOM-024-SCFI-2013标准范围已经涵盖作为翻新、再使用或二手的电子电气和家电设备,因此这些设备的标签、说明书和保修卡信息不需要再符合NOM-017-SCFI-1993《翻新、再使用、二手或停产、规格外的产品商业和标签信息要求》。
    (3) 新标准提供了如何声明规定的电气参数的示例。此外,作为系统销售的产品至少应标识其主单元的额定电气参数。

企业对其出口至墨西哥的电子电气产品,除需注意传统的针对安全和能效要求的NOM认证外,还需要注意标签信息的新要求。对于二手电子电器产品,其标签信息应该参考新的标准。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之前签发证书时依据的NOM-024-SCFI-1998标准不再有效,因此,即使是已经取得授权认证机构颁发合格证书或联邦消费者保护局签发的商业信息分析认证的进口商、生产商和零售商,也需要根据标准对标签信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触碰右侧展开
./t20150226_173887_ex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