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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管理制度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0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对货物的进出口经营权不设限制,任何香港机构及个人均有办理进口和出口货物的权利,而该权利也无须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或登记。但货物的进出口必须遵守以下第四项所述的进出口规定。内地企业在香港开设的公司也享有同等权利。

1. 进口清关程序

  货物进口时,海运付货人、货运代理或货车司机必须向香港海关递交进口舱单。海关负责核实舱单资料以进行清关,也可能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进口商必须于货物进口后14天内向海关递交资料正确齐备的报关表,也可透过由“贸易通”提供的电子资料联通服务递交报关资料。对于所有进口货物,视乎其价值及性质,海关会征收手续费。

  提供不正确的报关资料属违法行为,可被罚款10,000港元。进口商不办理报关手续也属触犯法例,可被罚款1,000港元,另加每天罚款100港元。此外,延迟报关者,每项申报罚款20至200港元。

2. 进口商自行报关或委托代理代办

  有关规例订明,凡进口货物的“人士”,必须办理报关手续,唯豁免报关物品除外。进口商可自行报关或委托代理代办。同时,在香港不需要经过具有专业资格的报关员报关。

3. 进口限制

  根据香港的进口规例及其他有关法例,若干类产品归入受管制物品类别,其中包括:军火及弹药、动物、受管制化学品、危险药物、汽车、战略物品、药剂产品、药物、植物、放射性物质、纺织品、废料。

  上述货品的进口商必须向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卫生署、电讯管理局、香港警察、土木工程拓展署等不同政府部门申请相关的进口证、许可证及证明书,方可进口上述物品。

4.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

  海关人员对进口货物以抽选方式进行检查或检验。香港对进口货物并无实施检疫规定。下面介绍活生食用动物的进口检验程序。

  兽医公共卫生组内的进口检验小组负责活生食用动物的进口检验,以确保活生食用动物可以安全供市民食用。现在,香港有三个检验站,即文锦渡牲畜检疫站、落马洲牲畜监测站及位于长沙湾临时家禽批发市场的长沙湾进口家禽检查站。

  相关网页:

  • 香港贸易发展局:营商在香港――进出口管理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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