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制造商的注册
撰稿:李烈列更新日期:2018-05-07
1. 法规的要求
依据REACH法规第7.1和7.6条的规定,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需要对其制造或进口的物品中的物质注册,即:
- 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大于或等于1 t/a/制造商或进口商;
- 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该物质有意释放;
- 并未就此物质的此用途进行注册。
2. 企业的应对
就中国企业而言,如果是物品生产企业,涉及注册的产品的面并不广。从1点的法规要求中可以看出,物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需要满足一定的吨位段(对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的物品中含有该物质的量要超过1 t/a)和一定的要求(要为有意释放物质)。此外,该物质还要为未注册过的物质。满足了上述几点的要求才需要申请注册。
因此,对于中国的物品制造企业而言,需要就这两点进行判断。
关于判断该释放是否是有意释放,可参考本专题的“物品中的有意释放物质”。
判断是否需要注册的步骤,可参考本专题的“是否需要注册的依据”。
对于吨位段的计算,可参考本专题的“注册量的计算”部分,以及“有意释放物质的总量的计算”。此外,再三提醒企业的是,在考虑有意释放的物质的量的时候,要将非有意释放的物质的量计算在内(参见例3),而这个1 t/a的阈值,也是针对欧盟的制造商或进口商而言的,而不是针对欧盟外的制造商而言的。
注册需要提交的信息可参考本专题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的注册”。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满足上述的条件,若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了1 t/a/制造商或进口商;且欧盟怀疑该物质从物品中释放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风险时,ECHA也可以要求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注册。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少的。但是欧盟无论是在法规原文还是在实施指南中都有提及,企业对此也不要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