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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情况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1

  截至2019年1月,欧盟共发布了针对RoHS2.0的36次修订,主要是针对附件III和附件IV的修订,包括:指令2012/50/EU、2012/51/EU、2014/1/EU、2014/2/EU、2014/3/EU、2014/4/EU、2014/5/EU、2014/6/EU、2014/7/EU、2014/8/EU、2014/9/EU、2014/10/EU、2014/11/EU、2014/12/EU、2014/13/EU、2014/14/EU、2014/15/EU、2014/16/EU、2014/69/EU、2014/70/EU、2014/71/EU、2014/72/EU、2014/73/EU、2014/74/EU、2014/75/EU、2014/76/EU、(EU)2015/573、(EU)2015/574、(EU)2016/585、(EU)2016/1028、(EU)2016/1029、(EU)2017/1009、(EU)2017/1010、(EU) 2017/1011、(EU) 2017/1975、(EU) 2017/2102。针对附件III的修订可参考“豁免清单”中的“2.修订情况”。

  以下给出其他的一些值得关注的修订。

  1.条例(EU)No 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条例(EU)No 2015/863,将RoHS 2.0(即指令2011/65/EU)的附件II中的受限物质由原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扩展至如下:

  铅:0.1%;

  汞:0.1%;

  镉:0.01%;

  六价铬:0.1%;

  多溴联苯:0.1%;

  多溴联苯醚:0.1%;

  邻苯二甲酸二己(2-乙基己基)酯(DEHP):0.1%;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DEHP、BBP、DBP、DIBP的限制适用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医疗器械、监视和控制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生效;针对DEHP、BBP、DBP、DIBP的限制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入欧盟市场的电缆或替换部件、再使用部件,及2021年7月22日前投放欧盟市场的包括体外医疗器械在内的医疗器械,及监视和控制器。

  此外,DEHP、BBP、DBP、DIBP的限制也不适用于已受REACH法规附件XVII中针对邻苯二甲酸酯限制条款(第51条)的玩具。

  条例(EU)No 2015/863自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第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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