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能源管理和规定由各州/地区政府分别进行。1985年,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最先引入了“Energy Rating”能效标签,1999年开始引入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2009年,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COAG)决定引入国内立法,规范全国范围内的产品能效水平。2012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制定国家层面新的温室气体和最低能源标准法规(GEMS),新的GEMS法规不仅涵盖了以往主要政策,如《强制性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能源效益标识法规(ERLS)以及设备能源效率计划(E3),还把能源效益规定扩大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范畴该法规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GEMS法规的过渡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对于已经申请MEPS认证的产品,允许在过渡期内免费转换成GEMS认证产品,过渡期结束后,澳大利亚江不再认可MEPS认证。GEMS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管制内的产品必须有GEMS认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且申请者必须为在澳大利亚本地注册的公司。
上一篇: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