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电
  • 前言
  • 国际标准与认证
  • 中国市场
  • 欧盟市场
  • 美国市场
  • 日本市场
  • 澳大利亚市场和新西兰市场
  • 附录各国电压频率和插头插座

能效法规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3

    澳大利亚的能源管理和规定由各州/地区政府分别进行。1985年,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最先引入了“Energy Rating”能效标签,1999年开始引入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2009年,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COAG)决定引入国内立法,规范全国范围内的产品能效水平。2012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制定国家层面新的温室气体和最低能源标准法规(GEMS),新的GEMS法规不仅涵盖了以往主要政策,如《强制性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能源效益标识法规(ERLS)以及设备能源效率计划(E3),还把能源效益规定扩大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范畴该法规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GEMS法规的过渡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对于已经申请MEPS认证的产品,允许在过渡期内免费转换成GEMS认证产品,过渡期结束后,澳大利亚江不再认可MEPS认证。GEMS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管制内的产品必须有GEMS认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且申请者必须为在澳大利亚本地注册的公司。

    不同于以往各州层面独自的管理体系,GEMS法规着重于建立国家层面的能效管理框架,通过州与澳大利亚的协调,并加强了能效监测、核查和执法的规定,新的法规框架并未改变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签订的E3计划框架做出改变。。该法规类似于欧盟的ErP指令,在该框架下可以灵活制定管制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和能源等级标签要求,称之为GEMS决定。每个决定都规定了每类产品适用的能效标准,并指定了适用标准的版本,通常是决定发布时标准的最新版本。
       截至目前,澳大利亚的相关能效制度(能效标准、能效标签以及能源之星)均未涉及小家电产品。

上一篇:监管机构

触碰右侧展开
./t20180518_2137864_ex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