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 中国 - 澳新修订各类食品中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来源:SGS时间:2016-09-01



2016年7月26日,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第15号公报,修订了草氟安、嘧菌酯、 氯草敏、杀线虫剂、双炔酰菌胺及美洛昔康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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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球,农药普遍用于农作物生产,提高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以及延长储存期限。农药用量的增加不仅会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主要在美国、欧洲、中国、印度、澳大利亚、日本、巴西和南非八个区域规定了农产品中的农药MRLs。然而,全球范围内并未协调一致,MRLs在各国各不相同,国际贸易依然存在隐患。


聚焦澳大利亚食品管理,APVMA从新陈代谢、分析法、残留毒性、良好农业规范和膳食暴露等方面对农用化学品进行了研究,然后制定出这些农药的MRLs。在食品生产商在农畜上使用之前,所有农药和兽药都必须经过注册,并经APVMA审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附表20中详细载明了MRLs。为更新标准,APVMA第15号公报取代了第9号公报[1]。完整的MRLs清单和新标准中提到的食品商品详情见表1所示。


表1:食品商品中草氟安、嘧菌酯、 氯草敏、杀线虫剂、双炔酰菌胺及美洛昔康的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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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意味着什么?
澳大利亚农药MRLs的更新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生产商和食品制造商均有潜在影响。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农产品里或农产品外壳中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新的MRLs。为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生产商应寻求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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