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提案包括制定烟草制品法规(平装和标准化外观)(PSA)(以下简称法规)。法规提案包括标准化烟草制品包装外观以及烟草制品本身外观的措施,包括烟草包装和烟草制品上的信息。品牌的颜色、标志和其它图像将不再被允许。提案还包括修订烟草和蒸气产品法案附表1的新法令,以便使禁止使用着色剂的规定与法规提案保持一致,还包括对烟草制品信息法规(TPIR)和烟草制品标签法规(TPLR)(卷烟和小雪茄)的相应修订。
提出的烟草包装措施包括:
•标准化烟草制品包装的整体外观(如,烟草制品包装的外表面或内表面上没有斜切边缘、压花、凸起文字、烫金和其它不同的视觉或触觉特征);
•标准化形状并规定了卷烟包装的尺寸(仅适用于滑动和外壳格式);
•在烟草制品包装的所有内外表面上都需要一种普通颜色(专色448C-一种哑光、黑褐色);
•以标准字体、尺寸、颜色和位置授权展示包装上的品牌名称;
•禁止在品牌名称中使用色彩或过滤技术;
•在包装上显示允许的信息(例如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净数量和通用名称),要求标准字体、尺寸和颜色;
•规定了小雪茄和雪茄包装要求;
•要求烟草制造商提供的烟盒/包装盒使用平装和标准化包装。
提出的烟草制品外观措施包括:
•通过只允许可以着色的卷烟和其它产品使用标准颜色(包括:卷烟、烟斗和与装置一起使用的烟草产品(如白色或专色448C,哑光表面))来标准化外观, ;
•允许在烟草制品上显示字母数字代码(如卷烟、小雪茄、雪茄和烟草制品,全部或部分由烟草制成,用纸包装并与装置一起使用)并标准化其颜色、字体、大小、字母组合和位置;
•授权在雪茄上展示标准化的品牌名称,考虑到此类烟草产品在无包装的情况销售或设计;
•要求标准颜色,并禁止卷烟过滤嘴可见部分有明显的图案(例如凹槽、孔或凹陷);
•要求卷烟是两种标准长度之一,以反映普通和加长卷烟;
•要求标准的卷烟和小雪茄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