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共有约5000项国家标准,大部分为自愿采用的标准,也有少部分为强制性标准,其数量约为70个,主要涉及产品包括电气和电子设备及其部件、机动车及其零部件以及食品等,均由SABS制定。SABS将这些强制性标准称作“法定强制规范”(Legal Compulsory Specifications),相当于WTO/TBT中的技术法规(Regulation),其制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国家标准,大致为:有关方( 通常是行业)提出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 与安全等方面有关)→咨询与可能制定强制性标准有关的行业部门→就强制性标准对贸易和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向SABS的理事会提出制定强制性标准建议→SABS的理事会向DTI部长提出制定强制性标准建议→DTI部长批准制定→TC组织制定草案(整个过程都有DTI的人参加)→SABS的理事会将草案提交DTI→DTI第一次政府公报(用2个月时间征求意见, 同时向WTO/TBT通报)→DTI第二次政府公报发布强制标准(发布之日起2个月后执行)。
在南非,技术法规须具备4个要素:一是要有技术要求或者标准为基础;二是要有执法部门;三是要有相应的检验、评估和认证机构;四是要有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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