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进入日本首先必须满足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简称《电安法》或DENAN法)及其《实施令》和《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PSE认证。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负责《电气用品安全法》的实施及管理。
《电气用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法规的内容如下:
法规名称 | 法规编号 | 法规内容 |
电气用品安全法 (日文 英文) | 昭和三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法律第二百三十四号 | 包含通则、交易报告、电气用品的合格评定、限制销售和使用、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包括授权和批准两种情况、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命令)、其他规定、处罚条款共七章 |
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令 (日文 英文) | 昭和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政令第三百二十四号 | 附录给出了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清单 |
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规则 (日文 英文) | 昭和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通商产业省令第八十四号 | 附录给出了产品分类(附录1)、型式区分(附录2)、测试方法(附录3)、测试设备(附录4)和标志方法(附录5、6、7)以及交易通报等表格 |
电气用品安全法・有关技术基准的省令(英文) | 昭和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通商产业省令第八十五号 | 给出了PSE认证所依据技术标准的要求 |
《电气用品安全法》及其下属《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令》、《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规则》和《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省令》组成了关于电子电气设备安全的技术法规体系。这四部法律法规相互引用,规定逐步深入细化,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日本电气用品质量管理法律体系。
《电气用品安全法》将498种产品分为A、B两大类,采用不同的管理要求。A类为特定产品,共165种,为可能有危险的或导致伤害的产品;B类为非特定产品,共333种。制造商/进口商有义务通报METI,保证产品符合技术标准,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并在产品上加贴PSE标志。对于特定产品,制造商必须在经授权的(日本国内)或经批准的(日本国外)检测实验室通过相关测试。
当电气用品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时,为了防止危险的发生,METI可能会禁止在该电气用品上加贴PSE标志。而且,如果有必要,当电气用品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时,为了防止危险的扩大,METI可能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命令召回该电气用品),对于违反命令者将实施处罚,法人的最高罚款可达1亿日元,对于其他处罚也有相应规定。
有关《电气用品安全法》的技术报告: